发布日期:2024-12-03 来源:
为进一步提升乌审旗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全旗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乌审旗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乌审”战略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乌审旗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为乌审旗人民医院引进一批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取得副高级及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三)市级及以上医学学科带头人。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为乌审旗人民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10名,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高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综合素质;
6.截至报名之日,副高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30日(含)之后出生),原工作单位为三甲医院的可放宽至48周岁(1976年11月30日(含)之后出生);正高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在50周岁及以下(1974年11月30日(含)之后出生)。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乌审旗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乌审旗工作未满五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人才按照“即来即评、简化程序”的原则,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评估认定、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引进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递交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业绩评估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30日8:30至2024年12月8日17:30。
报名地点:乌审旗人民医院门诊二楼行政A区202室。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现场或电话告知未通过理由。
联系电话:0477-7217621。
邮箱号:wsqrmyybgs@163.com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乌审旗人民医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包括本人就读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经历)。
3.报名时与资格审查、业绩评估期间等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引进资格。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需保持畅通,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5.投递报名材料、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业绩评估材料(附件2);
(3)个人征信记录以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及复印件。
邮箱报名人员须将以上材料扫描压缩后发送到指定邮箱,确认报名资料是否齐全(材料不全不予审核),上述材料均作为资格审查材料留存备案以及业绩评估的依据。
(二)评估认定
1.业绩评估。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业绩评估环节,由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业绩评估材料,对应聘人员教育经历、资格证书、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获奖情况等进行赋分评估,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评估认定。业绩评估后,由本次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聘请7—9名行业专家组成业绩评估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评估认定,评估认定采取面试、面谈、个人业绩工作综述等形式进行。用人单位的专家不超过专家组人数的1/2,评估认定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占总成绩的60%。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业绩评估成绩×40%+评估认定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根据评估认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无法确定排名顺序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评估认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绿色乌审先锋”“健康乌审”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由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对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3.引进人员不按时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根据考察人选的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绿色乌审先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五)办理引进手续
1.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且档案审查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办理人才引进相关手续。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3.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本次引进人才在乌审旗最低服务期为5年,按照人岗相适等原则,引进人员须服从岗位(单位)调剂,服从所分配岗位(单位),服务期内不得参与旗内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不得调离乌审旗。引进人员单方违约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诚信档案。
五、待遇保障
(一)引进人员签订合同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引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给予40万元安家补贴;引进正高级、副高级医技人员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安家补贴;引进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医学学科带头人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以上均包含申请市财政匹配资金。同时符合多项安家补贴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符合相关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享受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六、纪律和监督
(一)引进人员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凡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人才引进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将接受旗纪委监委派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引才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引进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5.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其他违反引进有关规定情形的。
(四)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绿色乌审先锋”“健康乌审”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请予关注,本方案由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引进相关规定由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乌审旗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477-7217621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举报电话:0477-7581715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1.乌审旗人民医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 技术人才岗位表.docx
附件2.乌审旗人民医院2024年引进医疗卫生技术人才业绩评估材料目录.docx
电话:0477-8888413/8841391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才科创中心9楼
EMAIL:ordosrcj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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