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21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共乌审旗委员会 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构建多元联调新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乌党发〔2022〕1号)文件精神,乌审旗司法局拟在全旗范围内公开招募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以岗择人,岗责一致。
二、招募岗位及计划
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工作地点:苏木镇、乌审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三、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热心人民调解事业,自愿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
3.有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经历,群众基础工作扎实,对调解工作有一定的见解和创新;
4.有法律资格证、法律专业,退休法官、教师等优先考虑。
5.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聘;
7.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调解公信的,不得参与选聘。
四、招募程序
此次招募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3月25日
2.报名地点:乌审旗司法局
3.联系人:王生霞 电话:13948473145、0477-7582676
(二)资格初审
报名时填写附件: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并将纸质版报名表、二寸蓝底(免冠正装)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送至乌审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院内(乌审旗司法局二楼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察、聘用
根据报名者的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情况,经选聘小组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司法局安排到所在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由所在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颁发聘书),工资发放由司法局统一管理。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招募专职人民调解员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三年一签,一年一考核,根据工作需要及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使用。
2.服务期间,不发生固定劳动关系。专职人民调解员待遇采用“坐班服务费+以案定补”方式予以保障。其中,坐班费服务费为2500元/月,案件补贴按照《中共乌审旗委员会 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构建多元联调新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乌党发〔2022〕1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乌审旗司法局
2025年3月17日
电话:0477-8888413/8841391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才科创中心9楼
EMAIL:ordosrcjt@163.com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