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12-01 来源:暖新闻 浏览量:
为加快构筑医疗人才高地,打造东胜区属卫健系统优秀人才队伍,按照编制部门下达的公开招聘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东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列编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人员须经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第一阶段: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为12月8日9:00-10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12月8日9:00-11日17:00。
第二阶段:其他岗位的报名时间为12月13日9:00-15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12月13日9:00-16日17:00。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边报名边进行,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为1:3。
2.笔试测试方向详见《岗位信息表》,满分为100分。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报考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报考人员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打印准考证时间:12月25日-27日,登录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7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报考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7.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0.5分。
8.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9.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相关公告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并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可直接在系统查询)。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的,组织面试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1.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的,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2.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应聘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报考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报考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三、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为编制数人员,签订合同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四、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0477-8320025
(二)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5-6128801
(三)监督电话:0477-8120846/8120847
(四)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附件:东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
东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专班
2025年11月28日
电话:0477-8888413/8841391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才科创中心9楼
EMAIL:ordosrcj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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