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1-07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部署,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我市创新创业,根据《鄂尔多斯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24〕230号),康巴什区人社局开展2025年第一季度鄂尔多斯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或鄂尔多斯高校在校大学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范围内首次创办企业,并依法注册登记满3个月,正常经营且依法在康巴什区纳税;
(二)申请人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出资(或持股)占比不低于30%,申请人申报时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不含补缴)满3个月以上,对在校大学生的社保缴纳不作要求;
(三)申请人和其所在企业应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在经营异常、经营生产安全事故、税款缴纳、社会信用记录等方面无负面记载。
二、资助标准
(一)根据创业项目的科技含量、潜在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团队结构等,经评审可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四个等级的一次性资助。
(二)受助对象在获得资助后3年内,可申请滚动支持,根据项目的成长性和业绩等,由康巴什区人社部门推荐,经评审可再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四个等级的滚动支持一次。申请滚动支持时须与初次受助间隔时间1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
(一)创业项目资助:
1.《鄂尔多斯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
3.申请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或在校大学生证明,申请人在企业的社保缴费凭证;
4.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5.企业无不良信用、无违法记录承诺书;
6.对申请表中所反映部分数据、内容的证明材料;
7.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创业项目滚动支持:
1.《鄂尔多斯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滚动支持申请表》(附件2);
2.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3.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对申请表中所反映部分数据、内容的证明材料;
5.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税务登记注册地康巴什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二)审核。康巴什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对申请人及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经实地考察后出具审核意见,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三)评审。由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采取申报人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每季度评审一次。评审专家根据创业团队及其投入、创新能力与科技含量、商业模式与市场前景、可行性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分。
(四)公示。经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及资助金额(滚动支持金额),并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资助(滚动支持)资金拨付至申请人企业账户。
五、注意事项
(一)受助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资助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单独核算,合理使用资助资金,将之全部用于项目攻关、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不得用于企业或企业经营者的消费性支出。
(二)受助企业要积极配合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估和审计等工作,如不能正常开展经营或经费使用不当,将视情况给予取消滚动支持申报资格、退回资助资金等处理。
(三)申请人须如实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凡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政策待遇的,将纳入个人和企业征信体系黑名单,并按照国家《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在资金拨付过程中,被举报投诉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资助项目,资助(滚动支持)资金暂缓拨付,待调查清楚后确定是否拨付。
(五)康巴什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将加强获得资助创业项目的跟踪,及时了解资助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项目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受助企业如果发生法定代表人变更等不符合滚动支持条件的,不得申报滚动支持政策;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地址等其他情况需要变更的,在变更前需向康巴什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报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旭
联系电话:0477-8599902
地址:康巴什区政府东孵化大厦4楼413室
附件2:鄂尔多斯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滚动支持申请表.docx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6日
电话:0477-8888413/8841391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才科创中心9楼
EMAIL:ordosrcj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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